1848年奠定基础的议会民主已不再有效
当前的政治体制效率低下。组阁往往轻易就要耗费一年时间。而在组阁期间,还会存在一个看守内阁。简单来说,这意味着执政人员只负责处理日常事务。重大决策无法出台,一些重要议题则被宣布为有争议议题。这意味着必须由下一届内阁来对其做出裁决。再加上大量的休会期和选举期,可以说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缓慢的。这不利于快速的决策过程。
不再需要软弱的执政协议,而是需要获得广泛支持的强有力决策
因此,这足以成为我们倡导一种大幅改善的政治体制的理由,即具有约束力的公民公投。政党不再需要通过谈判来达成一个让每个政党都满意的结果。通过采用具有约束力的公投,居于核心地位的是理念本身,而非政党本身。这有利于决策过程的速度与透明度,也有利于决策的质量。





